最近迷上了「暴走」這個用詞。
而這個詞的來源,是九把刀的「那一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」。
這本書,原本是我買來當做我弟愚人節生日那天的禮物。
但是由於那天是愚人節,這禮物的真正意義,有一半是我自己想看。
(Orz。)
不過我還真的沒想到我弟對這種書那麼有興趣(愛情文藝)。
雖然他已經交了女朋友惹(而我卻沒有)。
沒想到他竟然兩天就飆完。
真不知道他花了多久時間,只知道他對我說他看完這本書是我第一次段考完的那天。
4月3日。
於是我就接手了,接手一本,據說是爆笑經典的小說。
我翻了翻,嗯,第一人稱敘述。
語錄體(噗,說這些幹嘛!)。
沒多久,我整個人就陷入書中的愛情情境。
說著,一個男生,因為調皮,被掉到成績很好的女生前面。
就在那時,男生的心,漸漸被女孩子迷住。
而這個邂逅,開啟了長達八年的愛情。
在這個愛情的長跑,對手、敵人、障礙,不時的出現。
人生中或許有很多巧合,而巧合,就是那麼巧。
(完結。詳細內容請至家裡附近的7-11,一本220左右)
我發覺,書中的主角(據說是九把刀),跟我還滿像的。
喜歡上一個女孩,不敢直接說出來,總是設想很久。
但是,他敢去做,而我,永遠藏在心裡。
膽怯,讓我止住了腳步。
停在,愛情的分隔點。

話說回來,「暴走」就是出自於這個小說的某個角落。
(詳細內容請至家裡附近的7-11,一本220左右)
(自己慢慢翻!)
「暴走」越唸越順口。
就迷上它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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